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口变动工作,保证其顺利离校,经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协商,今年毕业生户口变动,由学校公安处协助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我校学生集体户口分属济南市公安局下属各自不同派出所管辖,所以,凡户口迁入山东大学集体户的毕业生,入校时属于哪个校区的同学,毕业时就由该校区公安处户籍办公室协助办理户口变动手续;
2、凡户口需迁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山东省内落户或山东省外落户分类,省内落户填写《省内落户-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省外落户学生填写《省外落户-毕业生落户变动登记表》,于6月6上午10点前备注“省内/省外落户-年级-本/硕/博-姓名”发送到邮箱,15级本科生发送至zhoumiaomiao@sdu.edu.cn,19届硕士生和博士生发送至邮箱songwj@sdu.edu.cn,并于6月10日到402办公室签字确认,学院收齐后,统一寄送至公安处,由公安处负责代办《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
3、毕业后入军籍(含国防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入伍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公安处负责代办《入伍军人户口注销证明》;
4、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公安处负责代办户籍档案中“文化程度”一栏的变更事项;
5、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持相关证明到各校区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延期迁移手续;
6、其他类型的毕业生户口变动手续办理,请咨询本校区户籍办公室;
7、《户口迁移证》中的“迁移地址一栏”必须同《报到证》中的报到地址同属一座城市,否则迁入地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一经开具,迁移地址不可更改;
8、《户口迁移证》应在有效期限内持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落户;
9、山东省内落户的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与落户地公安机关联系,办理户口网上迁移事宜;
10、户口变动手续办结后,《离校手续单》“公安处”一栏中自填“已办”既可,无须再到各户籍办公室办理;
11、不报送《变动表》的毕业生,其户籍档案将按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定,滞留到“毕业生户口遗留档案”中,学校不再负责保留该毕业生个人户籍身份证明使用的权益。
因毕业生户口变动数量大,《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制作、审批程序复杂,完成全部毕业生户口变动工作,需要7个工作日。为了维护毕业生的利益,顺利完成毕业生派遣工作
非山东省落户逾期不能完成报送《变动表》的毕业生,由本人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变动,因户口迁移程序繁杂,请务必预留出充分时间。
公安处户籍办公室地址:
中心 校 区 公安处小楼2层 联系电话88364952
趵突泉校区 综合楼118室 联系电话88382551
千佛山校区 主楼203房间 联系电话88392536
附件1-省内落户-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
附件2-省外落户-毕业生落户变动登记表
附件3-入伍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
附件4-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户口变动登记表
山东大学公安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