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大学(青岛)2019级新生户籍落户工作,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及青岛市公安局关于户籍迁移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校区实际,现将2019年山东大学(青岛)新生户籍落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招生单位安排专人协助办理。
一、 新生户籍落户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非山东省户籍)或家庭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山东省户籍 );
2.身份证复印件(背面需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3.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背面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各位同学在9月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班长处。
二、 办理程序
以招生学院、科研机构为单位,按研究生、本科生分类,把户口要迁来山东大学(青岛)的新生的户籍落户所需材料收齐后,按山东大学《2019级研究生名册》、《2019级新生名册》顺序分别排列,9月10日前,交至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202室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 58 630080。
保卫处集中材料后,统一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落户手续。
三、 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公安机关现行规定,青岛地区高校学生户籍落户手续,应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集中办理。个人或跨年度的学生户籍落户申请,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请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