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院学规字21号文件的解读以及操作说明
 
        各位同学,为了更好的规范学院同学参加各类赛事活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正式出台了学规字21号文件《关于调整科技创新活动评价标准的通知》。
 
        按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特根据文件的要求,对相关的一些操作流程做如下说明。
        1. 关于“重要科技创新专项”活动的认定,需要同学们首先填写《信息学院重要科技专项活动认定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上报学院张书记审核通过之后,学院会委托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在学院学生网站科技创新专栏的赛事认定大类进行公示。
同时,赛事的报名信息需要经过班级科技创新联络员上报学院科技创新中心作为统一的出口汇总之后上报赛事组委会。参与赛事的同学在赛事活动结束之后,15天之内持《参与xxxx活动(大赛)报告》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学院科技创新中心规划指导部进行赛后备案。如没有此赛前赛后备案过程,所有获奖的同学将无法享受学院学规字21号文件的待遇。
        2. 关于专利的分类认定以及文章的分类认定,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学院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提交工作。否则,有个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等情况,后果自负。
        3. 各班的科技创新联络员(科创委员),在今后学院的科技创新活动中承担者越来越重要的桥梁沟通作用,并直接影响所在班集体的科技创新氛围以及最终效果,所以也请各位相关人员务必尽职尽责,及时浏览相关学院网站,传达各项通知,积极组织班内科技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