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事业编制优秀人才2名(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6:00;网上初审时间:2020年5月25日11:00—5月29日16:00。
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青岛市专用通信局面向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个人1分钟内自我介绍视频1份。录制采用全景全身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中断、不剪辑,不得采用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只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20M。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1份、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1份、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1份和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1份。
4.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成绩单、发表文章、国家专利机关批准的专利、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图片1份(表彰奖励证书较多的请选择最重要的上传,此类材料照片不超过10张)。
5.如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因疫情影响学校无法开具证明,可由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目中,作出承诺,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随其他报名材料原件一同提交。如不能按时提交,本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dszytxj2020@163.com。邮件“主题”栏和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信息以最后一次发送的报名邮件为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可登入报考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线上初选
根据网上报名材料和单位专业人才急需紧缺程度,按1:5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线下考核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线下考核。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会同青岛市专用通信局组织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拟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专用通信局面向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成绩单、发表文章、国家专利机关批准的专利、奖励等相关证明。
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青岛市专用通信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线下考核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初选成绩依次递补。
五、线下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和市委办公厅机关纪委有关同志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进行考核。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核算
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
初选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青岛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及其主管部门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简章在中国海洋大学就业信息网站(http://career.ouc.edu.cn/default.html)和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www.job.sdu.edu.cn)公布,初选结果、取消或核减计划、考核结果、公示等其他信息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51910203
监督电话:0532-85913687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青岛市专用通信局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事业编制优秀人才计划表
2.青岛市专用通信局面向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