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习

学习是学生的首要任务,大家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1.所有同学应做到上课前五分钟到达指定教室,不无故旷课或迟到。学习委员在上课前五分钟开始点名,如有无故未到的应严格记录(课间找学习委员签到记录,英语课体育课找相应负责人签到)。

2.上课时,同学们应严守课堂纪律。如有玩手机,吃东西,睡觉等违纪行为,学习委员应严格记录,并同迟到旷课行为一同上报辅导员。

3.课堂违纪,无故旷课三次以上的同学将由辅导员严肃处理。

4.各同学应积极配合课代表工作,学习委员严格记录交作业情况。

5.考试作弊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老师和辅导员严肃处理。

6.实验课,体育课等服从老师安排,如遇突发状况,应立即报告老师(伤情严重应报告辅导员)。

二、宿舍

宿舍是同学们生活的重要场所,宿舍状况直接影响着同学们的生活质量。

1.宿舍内应保持卫生整洁,各宿舍长对本宿舍卫生负责并有权督促舍友按照标准进行打扫。如有不服从管理者由班委进行调解,若再不服从可报告辅导员。

2.宿舍内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条例,如有违反条例,使用违章电器、破坏公物等行为,宿舍长应及时阻止并通知班委。班委视情况可通知宿管和辅导员。

3.宿舍内应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如有同学多次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应由宿舍长及班委进行劝导,如不成功应上报辅导员。

4.宿舍内同学应保持和睦关系,如有不和以至出现恶性事件,宿舍长和班委应及时劝导阻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辅导员。

5.宿舍内严禁任何火种(包括吸烟),不能饮用玻璃瓶装啤酒,宿舍内严禁出现管制刀具,生活委员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给辅导员。

三、离校外出

1.晚上十一点之后不能回到宿舍或夜不归宿的应提前报告辅导员,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者,交由辅导员严肃处理。

2.外出同学应注意自身安全,如遇不易解决的麻烦,应及时求助辅导员。

3.同宿舍同学晚上十一点之后未回到宿舍或夜不归宿,宿舍长应及时与该同学取得联系并报告生活委员,生活委员视情况报告辅导员。

四、心理卫生

1.发现班级或宿舍同学出现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等现象,宿舍长应及时报给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

2.发现同学有自杀、自残或伤人等危险倾向,应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

五、生活与思想

1.夜间在校园行走应注意安全,女同学避免夜间独自出门。如有安全问题,应立即求助校园安全警组(0532-58630110)并通知辅导员。

2.如果有同学遇到生活困难,其他同学和班委应尽力帮扶,解决不了应通知辅导员。

3.如发现同学出现思想上的问题,应报告辅导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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