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2020-2021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一)第一阶段: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1.院级普通立项实践团队需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立项结题材料。

2.以团支部为单位,全体同学须向团支部上交《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附件2)作为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考核依据。

(二)第二阶段:9月20日-9月26日,信息学院团委组织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1.在对实践团队成果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参照学校评比项目及有关要求组织立项团队进行结题答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综合结项材料审核结果与现场答辩成绩,评出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学院优秀推荐名单评出后,会在本学院网站上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在评比推荐工作结束后,组织2020-2021学年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与团队交流分享会,获评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及“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同学及团队负责人需在会上分享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以促进下一步社会实践工作更好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为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本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尽量采用线上的形式进行。评比表彰项目包括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四项。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推荐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其中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不少于8000字,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

2.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推荐数量请参照附件4,各校级专项另行分配名额,将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考核,评选校级优秀团队。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应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中产生,信息学院推荐1支团队参评,并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省级”字样。推荐校级优秀团队的结题材料留学院团委备查。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推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随队指导团队开展5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单位推荐1名学生政工干部或专业教师参评。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组队数量(以暑期社会实践出发前统计的数据为准,下同)超过40支(含40支)的学院可追加1名教师参评。

2.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从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指导教师或所在学院推荐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中产生,不再另行推荐。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推荐个人从个人立项中评选,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2.先进个人推荐人数为本科二、三、四年级总人数的2%加研究生二、三年级总人数的1%(必须按照比例推荐)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同时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中产生,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评,并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省级”字样。推荐参加校级先进个人评比学生的成绩考核材料

(四)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推荐参评的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字数不少于8000字。


三、上交材料

1、普通院级立项需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宣传情况表(附件3)等立项结题材料,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278839028@qq.com,截止时间9月18日晚10时。结项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暑期“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暑期“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百廿今回首,寻访筑梦人”迎120周年校庆专项、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宣讲团”暨“学习四史 葆有初心”主题宣讲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同时,2021年寒假“青鸟计划”社会实践专项、2021年寒假“希望小屋·山大担当”社会实践专项以当时工作通知为准进行核定,另行通知。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实践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 “【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sdushsj2021@163.com。


附件1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

附件2 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

附件3 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附件4山东大学各学院校级优秀团队推荐数量分配表


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