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近期,团中央下发《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为强化工作落实,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2日前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打牢思想基础。
2.按照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规范各步骤环节(见附件1),团员要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存在的不足等3个方面联系实际查摆问题,不同领域的团员应各有侧重,不能一概而论、泛泛而谈。
3.各团支部根据支部团员人数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开展,应邀请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或教师党团员参与指导,可邀请青年代表列席会议。
4.开展情况于2024年1月2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
二.做好团员先进性评价——2024年1月2日前
1.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2.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
3.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将作为2024年“五四”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团支部在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团籍注册与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应于2024年1月2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
三.规范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前
1.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接转团支部、毕业生团支部、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2.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见附件3)中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登记表(见附件5),并将电子版表格于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邮箱SDUISE@126.com。
3.支部对标自评后,将经过团委复核、团的领导机关抽查评估等考核环节,原则上五星级团支部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三星级以下团支部将面临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标定级”结果将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
4.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十佳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5.“对标定级”结果将作为“达标升级”的重要依据,且涉及“五四”评比表彰各类团支部、团员评比数量及等级,请各团支部务必严肃对待。
6.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结果应于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
共青团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共青团中央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附件2 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附件3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版 2023年修订)
附件4 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指南
附件5 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登记表